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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担忧货箱重量验证法规或引发货运混乱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5-9-29 9:54:00 远洋航务网

导读:近日,在伦敦举行了国际货物装运协调协会(ICHCA)主办的集装箱称重研讨会(seminar on container weighing)。

  近日,在伦敦举行了国际货物装运协调协会(ICHCA)主办的集装箱称重研讨会(seminar on container weighing)。托运人、货代、航运公司以及集装箱码头就实施IMO有关集装箱重量新条规实操性的“迫切”需要展开讨论。一些代表警告说,预期2016年1月生效的该法规可能会导致混乱。

  有关IMO现有SOLAS公约规定正式修正案的新要求旨在减少全球范围内因托运人及其代理人误报集装箱重量所造成事故的数量。该新法规称必须验证提单上申报的货箱重量,此举已被批评为难以执行,同时很多海运买方(sea freight buyers)据说完全不知晓该法规。

  从明年夏天起,托运人必须通过以下两种方法之一来证明其集装箱重量:对已装货的集装箱称重(方法1);或称重货物并加上集装箱皮重(方法2)。ICHCA技术顾问Richard Brough称,并无什么形式豁免称重。如你是用方法2的托运人,你将仍须称重货物,在计算方面则由货物重量加上集装箱皮重。总部位于华盛顿的班轮运输游说团体世界海运理事会(WSC)是该新法规的支持者之一。其最初主张用方法1,但后来默许了全球货主论坛(Global Shippers Forum)引领的托运人论点。该方法2将对船舶的船长提供相同程度保证,使之就等待装船的集装箱最终负责接受或拒绝。

  然而,此举仍将由国家司法管辖来决定他们是否会接受这两种方法,而且WSC高级副总裁Lars Kjaer称,美国已决定将只接受方法1作为集装箱验证总重(VGM)证明。但要是明年7月1日到来,可能会有无签名验证单证的集装箱出现在港区闸门,那么我们如何管理?怎样处理那些箱子呢?整个操作方面需予以讨论并解决。

  相比之下,英国执法机构-海事和海岸警备局(MCA)已称其将接受方法2,并已与货物运输协会(FTA)协力开始制定有关英国托运人的认可体系(accreditation scheme)。

  MCA危险品顾问Keith Bradley称,使用方法2运作是必需的,因用正确程序其可能会更加有效。许多参与英国海上贸易的成员已在使用各种标准,如授权的经济经营人(AEO)或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并且很多公司具有企业资源系统(ERPs)如系统应用程序(SAP),这意味着他们会知道其货物重量。一些港口行业的明确其并无称重设备,也不想对此投资。但如一个箱子到达港口并无VGM的话,港口不得不考虑其要如何做了。

  英国托运人将需要就使用方法2申请认可,由MCA着手审核有关申请材料。全球和欧洲政策FTA总监Chris Welsh称该组织将推出一项服务,以帮助其成员申请资格认可。

  然而,考虑到时间框架日益紧迫,船舶经纪人和代理人的国家协会联盟的指定会长(president designate of the Federation of National Associations of Ship 
Brokers and Agents )John Foord质疑这种做法可行性。其称,要知道14000个FTA成员到2016年7月1日是否会全部被认可是有难度的,他怀疑此事简直就不会发生,这意味着大量英国出口商将不得不使用地秤。但举例来说,费利克斯托附近没有地秤,并且在公路行程经过地秤前往码头的路上有可能存在显著误差。Foord补充称还可能确实存在很大偏差,并且一些航运公司每英里向托运人收取2英镑,他可看到托运人仅因此问题很容易从每个集装箱额外获得50-60 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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