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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港口经营单位共同签署自律公约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5-7-9 10:19:00 嘉兴日报

导读:日前,嘉兴港7家港口经营企业在市港口协会的牵头下,共同协商签署《嘉兴港港口生产经营企业经营自律公约》,共同规范经营,维护嘉兴港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

  记者 朱卉

  为促进嘉兴港港口生产经营活动健康、稳定、有序地开展,积极倡导行业从业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依规经营,日前,嘉兴港7家港口经营企业在市港口协会的牵头下,共同协商签署《嘉兴港港口生产经营企业经营自律公约》,共同规范经营,维护嘉兴港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

  近年来,嘉兴港发展迅猛,港口生产各项指标连创历史新高。2014年全港完成货物吞吐量6880万吨,同比增长4.2%;外贸货物吞吐量完成901万吨,同比增长4.8%;集装箱吞吐量完成115.6万箱,位列全省第二,同比增长14.4%。截至2014年底,嘉兴港外海已有43个泊位。随着码头泊位数快速增长,嘉兴港全港形成了化工品、集装箱、散杂货三大货种竞争的格局。然而,受泊位性质、运输方式等影响,近年来嘉兴港散杂货中转业务竞争激烈,局部甚至出现了恶性竞争的趋势。

  “一些码头之间在发展业务上存在‘交锋’。企业反映这个问题后,我们进行了专项调研,又由行业协会出面做‘老娘舅’,召集相关企业进行面对面交流和协商。”嘉兴市港口协会秘书长刘孟继告诉记者,交流会上,大家都表示希望今后协会多提供让企业交流的平台,在经营企业之间实施竞合战略,从而提高整个嘉兴港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以做大整个港口物流业的“蛋糕”,谋求共同发展。

  在交流协商的基础上,由港口行业协会牵头,日前嘉兴港海盐码头有限公司、嘉兴市富春港务有限公司、浙江嘉兴港物流有限公司等7家港口经营单位共同签署了《嘉兴港港口生产经营企业经营自律公约》。

  据悉,本公约是根据嘉兴港和港口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的自律性行业公约。按照约定,企业在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下开展生产经营业务,自觉遵守和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遵守商业道德,不得以诋毁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商业声誉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杜绝违背市场规律的恶性竞争、垄断市场等行为,自觉维护和构建健康的生产经营秩序。

  同时,港口企业可对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本公约的行为向当地职能部门和市港口协会进行举报、投诉。市港务局也会根据相关法规,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定期对港口企业执行相关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签署公约,主要是要积极倡导行业从业者开展有序竞争、错位竞争,营造互利共赢、健康发展的生产经营秩序。接下去,我们还打算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交流会,让企业拥有更多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刘孟继告诉记者。

  “签订公约之后,我们企业一定会按照公约的条款进行严格的自我约束,为维持整个嘉兴港经营活动的平稳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相信,有了这样的公约,经营单位都能够自觉地开展自律,会对稳定整个行业市场产生积极影响。”嘉兴港海盐码头公司总经理张忆文告诉记者。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近年来市港口协会一直本着“服务会员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推进港口技术交流”的理念,积极展开工作。此前协会就曾组织港口企业赴江苏、广西等相关港口进行考察,帮助港口企业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今后协会也将继续发挥职能,一方面为港口企业做好服务,另一方面积极发挥协调整合作用,促进嘉兴港进一步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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