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 陆运| 空运| 综合物流| 船务新闻| 口岸/园区| 贸易| 宏观经济| 产业经济| 时政新闻| 图文天下| 物流专题| 物流网评| 贸易专题| 财经观点| 深度观察| 贸易网评

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政策将延续2年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5-6-23 15:49:00 航运界

导读:经国务院批准,由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于2013年12月19日下发的《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其他内容不变。

  据交通运输部在其官网表示,经国务院批准,由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于2013年12月19日下发的《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其他内容不变。 

  这意味着,我国对航运企业实施的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政策将延续两年。

物流新闻手机客户端免费下载 安卓用户下载

本文关键词:老旧船,单壳油轮,报废

【发表评论】 共有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