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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载水管理公约生效时间或推迟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5-12-30 9:33:00 国际船舶网

导读:由于部分成员国船舶吨位变化,批准国所拥有的船舶吨位是否满足全球35%吨位份额的要求,目前仍在计算之中,因此压载水管理公约生效时间仍然待定,不过这对于船东而言或许是一个好消息。

  由于部分成员国船舶吨位变化,批准国所拥有的船舶吨位是否满足全球35%吨位份额的要求,目前仍在计算之中,因此压载水管理公约生效时间仍然待定,不过这对于船东而言或许是一个好消息。

  2015年11月,摩洛哥、印度尼西亚和加纳三国批准实行压载水管理公约,使该公约朝生效又迈进了一大步。

  加上上述三国,目前已有47个国家已批准该公约,满足了超过30个国家的数量要求,但批准国所拥有的船舶吨位是否满足全球35%吨位份额的要求,目前仍在计算之中。同时,该条约需要在符合上述船舶吨位比例要求之后的12个月方能生效。

  全球船舶吨位的数据主要由IHS Maritime&Trade提供给IMO秘书处,该数据通常每年向IMO提供两次——每年的12月31日和6月30日,用于确认条约的目的是否达到和IMO成员国的财务情况。这些数据中的船舶吨位部分来自IMO成员国提供给IHS Maritime&Trade的数据。

  据2015年12月16日公布至IMO成员国的2015年吨位评估显示,尽管有些数据仍待确认,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公约生效是否满足条件的情况。IMO意识到,在2015年6月和11月期间,有些成员国增加了吨位,也有些成员国减少了吨位。鉴于此,IMO秘书长Koji Sekimizu要求确认完整的吨位数量,以确认公约是否真的符合生效要求。IHS Maritime & Trade已开始行动,但确认过程至今仍未完成,准确的数据需要确认过程完成后方能宣布,时间预计在2016年初。如果新加入的摩洛哥、印度尼西亚和加纳的吨位足够,那么公约将在2016年11月24日生效。

  国际海事组织(IMO)秘书长关水康司近日再次呼吁有关国家,尤其是拥有大型商船船队的国家早日批准公约,以便公约能够广泛接受和生效。同时,他还敦促海事环境保护委员会在2016年春季准备公约修正案,反应过去3年IMO大会形成的所以决议,以便修正案能尽快采纳。他也敦促航运业采取行动,安装必要的设备,设立符合IMO法规要求和标准的运营流程,迎接公约的生效。

  关水康司表示,如果压载水管理公约无法生效,不但是全球管理的失败,而且还将导致地区性行动的抬头,航运业的有效运营也将遭到破坏。 关水康司指出:“航运业不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事情,它关系到整个世界。这就是为什么航运业需要一个全球标准的机制。任何国家都不应寻求强制执行地区性的法律法规,而是应该对全球航运业负起应有的责任。地区性行动历来都具有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而IMO所采纳的全球性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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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压载水管理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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