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天生近日撰文说,海商法在宏观上主要调整外贸与航运两个产业的特殊利益博弈和所涉及的国家利益博弈。
李天生指出,贸易业与航运业的产业关系特征主要是: 二者是交易关系;二者是单向产业链关系;二者是反向产业链和消费关系。作为上游产业的贸易业,是作为其下游产业的航运业的消费者,即航运业生产运力,贸易业消费运力。
贸易业与航运业的博弈主要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产业关系决定的博弈。二者的利益关系更多的表现是互动式的博弈。二是国家利益决定的博弈。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外贸可谓无处不在,航运也日益国际化,因而产业博弈还涉及到重要的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