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1日讯 10月31日,记者从连云港海事局了解到,自2013年11月1日起,该局将不再组织或参与超大型船舶进出港航行安全或靠(离)泊安全专家评估论证会,亦不以技术咨询、评估论证、维护、护航等名义收取与超大型船舶进出港相关的任何费用。
与此同时,该局还根据港口航道和码头建设情况,放宽了超大型船舶认定标准,简化了超大型船舶进出港的申报程序。今后,进出连云港港的超大型船舶,只需提前48小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申报单、航行和靠(离)泊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必要的引航方案和抢装(卸)方案提交给连云港海事局指挥中心即可,该局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审批意见,并在船舶进出港过程中根据需要免费派出海巡艇进行护航。
据了解,该局还按照交通运输部和中国海事局相关要求,详细向港航单位宣传贯彻了港口各航道、码头和泊位的设计等级,进一步明确了进出港船舶不得超过航道和码头泊位设计等级的安全监管要求。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次海事部门对超大型船舶管理措施的调整,有利于航运企业降低营运成本,也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大船进出港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