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莉
“航运振兴规划”迟迟未出炉,对红利政策翘首以盼的航运企业却在《总体方案》中“收获”改革红利
在运价大幅下调、经营成本高企的双重压力下,航运业持续低迷,众多航运企业经营“惨淡声一片”。上半年中国航运企业半年报数据亦可谓触目惊心,从经营数据来看,上半年航运市场经营环境进一步恶化,中远航运、中海集运、中海发展无一幸免陷入亏损。上半年*ST远洋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22.36亿元,中海集运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12.66亿元。
或将扭转中国航运业低迷状况的“航运振兴规划”迟迟未出炉,9月2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关于促进航运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从运力调控、减轻负担等五大方面制定20条意见,不过对于“救急”意见,航运业反响并不热烈。其中被企业认为影响最直接的“老旧船拆解补贴政策”,因具体细则未发布,身处困境的众企业难言“惊喜”,未见“实惠”。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总体方案》)的颁布却让对红利政策翘首以盼的航运企业看到了改革红利。航运服务是《总体方案》扩大开放的重点领域之一,其中明确的“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利用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船舶在上海落户登记”,以及“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等原则,对中国远洋、中海集运、中外运等航运企业都有一定的影响。
“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
为降低成本,方便在某个国家或区域运输,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不少船舶都选择在船舶登记较为开放或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登记,从而取得该国国籍,并悬挂该国国旗,俗称“方便旗”船。目前中国有过半中资船舶注册在境外,挂巴拿马、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境外“方便旗”开展国际运输。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外航运企业不得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方便旗”船虽为中资拥有或控股,但却归属于外籍船舶,因而不能在中国境内开展沿海捎带业务。“中国是不允许外籍船舶开展沿海运输业务,原因是考虑到国内航运成本和国际航运成本不同,如燃油采购成本,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国内航运企业。”一位业内人士对此表示,“但目前中国船舶挂‘方便旗’的占56%,上述法律在保护中国航运企业的同时,也在限制中国航运企业的发展。如中海集运旗下的大部分远洋船舶都放在其香港公司旗下管理,挂的也不是五星红旗。”
沿海捎带业务放开,在国内沿海港口与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对航运企业和货主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运输成本将大幅降低。航运企业可以在上海放心地揽货,然后将来自世界各地的货物重新拆散,按照不同的目的地和时间要求安排航线。如此一来,航运企业只要利用上海港的现有航线,就可以满足全球客户的需求,而不必满世界开辟新航线,由此可避免重叠开设航线,重复运输,充分利用上海港的中转效能,提高其舱位利用率。而对货主来说,此举亦大大增加其选择航线的范围,节约了物流成本。
航运企业对沿海捎带业务放开的反应较为热烈。中海集运相关人士表示,《总体方案》允许非五星旗船在国内沿海港与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对企业降低中转成本带来利好,但具体的影响尚待统计。“以后相关船舶货物的中转不必再到韩国釜山港等港口中转,降低了中转成本。”该人士表示,“成本的降低,也会带来价格上的优势,将会带来更多的客户。”
日前,中远航运宣布在上海洋山保税港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以自有资金出资,主要从事国际远洋货物运输和国内沿海货物运输、船舶租赁代理以及买卖等业务。其落子上海洋山保税港区,除享受洋山港区航运企业从事国际业务免营业税政策外,还可利用上海港开展沿海拼货业务。
业内人士预计,沿海捎带业务先行先试,如果效果好的话,不排除加大对外资沿海捎带业务的开放力度。
“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
根据2004年颁布的《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需以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企业形式,外商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49%,外资无法对企业实现绝对控股。
《总体方案》提出“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关于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则明确:“允许外商在自贸区以超过49%的投资比例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允许船舶登记主体的外商出资比例突破50%的限制;外商可在自贸区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
多家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表示,上海自贸试验区放开股比限制,意味着外资可以实现对船舶运输企业的绝对控股。这将吸引更多的外资航运企业来上海自贸试验区注册,有助于提升上海作为国际航运中心的竞争实力和上海港的经济活力。
航运业的普遍声音是:外资实现对船舶运输企业控股后,便于更好地运用其国际化的经营管理能力开展国际船舶运输业务,有助于提振中国航运市场。中国价值指数首席研究员崔新生表示,“这样做的直接结果是竞争更为激烈,这将挤压远洋运输市场中的中资航运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甚至令其破产。”“但好处更多,”崔新生解释,“一方面,就像成立外商独资汽车企业一样,在激烈的竞争中,下游企业可享受到更好的远洋运输服务,获得性价比更高的服务;另一方面,中国航运企业可‘就近’借鉴经验,并在更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完善自己的服务。”
近年来,航运企业亏损已成不争的事实。中国航运企业为何集体萎靡不振?“欧债危机、全球经济不景气导致国际贸易降至冰点,这只是影响因素之一。运力过剩也是行业低迷的主要原因之一。但目前中国大部分航运企业缺乏长远战略规划意识,服务质量差且管理混乱,最终使经营状况越来越糟。”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述。“货主在选择航运企业时最关心的是其能否提供高质量的运输服务。中国航运企业应该完善自己的服务,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否则的话经营状况将越来越糟。”
但业内也有人士表示:股比放开后可能会对专业性沿海内贸集装箱运输企业产生较大压力,加剧沿海内贸集装箱运输的竞争。海通证券交通运输行业一位分析师表示,尽管外资今后可控股境内合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但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外资航运企业不能运营中国内贸航线,如果中国航运企业被外资并购,原来的内贸航线运营执照也将随之吊销。因此,即使细则允许外资控股境内航运企业,内贸航线运营资质能否保留尚有疑问。从行业特点来看,保留的难度较大,外资控股航运企业业务范围不会有太大变化。
但多家证券机构预计,未来针对放开后的外商独资或控股的航运企业,还将有同等中资待遇的政策出台,以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
“利用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船舶在上海落户登记”
一般而言,国际航运企业为了航行和运营需要,会选择15%左右的远洋船舶悬挂外籍旗帜,而中国超过50%的远洋船舶悬挂外旗,造成船籍资源流失。
自2007年7月1日起,中国实施“特案免税登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资外旗国际航线船舶进口,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鼓励船舶回国登记,悬挂“五星红旗”航行。国务院将中资“方便旗”船“特案减免税登记政策”的执行截止日期由2009年6月30日延长至2011年6月30日,本意是多方共赢,然而响应者并不踊跃,船舶“回家”的比例并不高。这主要是由于在国内登记船舶,不仅需要缴纳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印花税等多种税项,登记的相关流程也较为繁冗,登记后对船舶的管理规定也更加严格。
为了吸引中资船舶回国,《总体方案》提出“充分发挥上海的区域优势,利用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船舶在上海落户登记”。不过,《总体方案》并没有明确具体的优惠政策,仅表示“在试验区实行已在天津试点的国际船舶登记政策”。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方案》有针对悬挂“方便旗”、船龄达到一定年限且符合相关技术条件的中资船舶(中方出资比例不低于50%的船舶)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在一定期间报关进口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如果是按照天津试点的政策来推进,那么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登记的中资船舶,也有望获得税收优惠。另一方面,中资船舶悬挂‘五星红旗’有利于对船舶实施安全监管,降低事故隐患,也有利于维护中国船员的形象,提升中国航运业的形象。”
上海海事局船舶处副处长王婕丽透露,上海海事局为了适应上海自贸试验区需求,参照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国际港口的经验,采取国际上通用的船舶登记制度,已制定出适应国际航运发展的开放性方案。目前在上海洋山保税港区推出的保税船舶登记制度已升级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主要是提供更多的便利性,比如在准入条件方面会有一定的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