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第八次会议在珠海市召开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2-11-2 10:01:00 中国水运报

导读:10月30日至31日,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第八次会议在珠海市召开。中国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中国海事局常务副局长陈爱平出席了会议,来自中国海事局和东盟各国海事主管部门的6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驻粤记者 龙巍 通讯员 刘谦 曾志远 

  徐祖远表示 应加倍关注船舶安全、船员权益和海洋环境保护

  10月30日至31日,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第八次会议在珠海市召开。中国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中国海事局常务副局长陈爱平出席了会议,来自中国海事局和东盟各国海事主管部门的6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与会代表就区域内国际海事劳工公约履行、海运温室气体减排、海上搜救应急合作等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协商。

  徐祖远在致辞中表示,当前,受欧债危机影响,世界经济仍面临诸多风险,全球航运仍处于不景气状态,中国和东盟各国海事主管机关应该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加倍关注船舶安全、船员权益和海洋环境保护,为地区航运业复苏、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多努力。

  会议讨论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履行问题。该公约将于2013年8月20日正式在我国生效,将对我国经营国际航线的航运公司及其国际航线船舶产生深远影响。中国海事部门已经完成了10个履约文件初稿,其中《航运公司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指南》将在审定和完善后向业界发布,为航运公司的全面履约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会议还讨论了船舶温室气体减排的问题。据了解,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生效,适用于所有400总吨及以上国际航行船舶。这是第一个专门针对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的强制性法律文件,我国是《国际防止船舶造成环境污染公约》附则六的缔约国,修正案生效后对我国具有强制力,将对我国造船业和海运业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关键词: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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