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上海海事法院的精心调解下, 33件涉日纠纷得到圆满化解,被告方同意向日方公司赔付97万美金的损失,双方握手言和。
2009年11月11日,满载集装箱的“XIN HAI RUN”轮从上海港出发驶往日本门司港,途中因遭遇强风,导致44个集装箱跌入海中。坠海集装箱内装载的是拼箱散货,涉及几十家收货人,又分别由日本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有限公司、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有限公司、日本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承保。事故发生后,众多收货人纷纷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 2011年1月4日,保险公司在赔付后,将涉案货物的承运人中通国际海运有限公司、东方国际物流集团上海新海航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追偿相关货物损失,其中共涉及33笔理赔业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双方代理人沟通协调,但双方都提出了自己的困难。原告方坚持认为自己胜券在握,不愿作出任何让步;被告方认为是运输途中遭遇天气原因导致集装箱坠海,已构成不可抗力,可免除相关责任。双方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3月11日,日本发生震惊全球的9级大地震。此次地震将给其国内保险市场带来再一次的 “强震”。为了挽回日方公司的经济损失,承办法官紧急联系约谈双方代理人,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为了确定涉案货物的实际价值,承办法官亲自到海关调取货物出口报关等材料,为双方确定一个合理的赔偿金额。当得知原告代理人无法联系到日方公司时,承办法官亲自与几家日方公司联系,一遍一遍地拨打国际长途。
最终,几番努力,被告方同意赔偿97万美金,日方当事人也十分感动,从东京发来了 “和解确认书”, 33件涉日追偿案件得到一揽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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