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程物流网资讯中心新闻频道海运新闻 > 正文

中国航企如何步入“鹿特丹时代”

www.jctrans.com 2010-4-26 9:04:00 航运交易公报

导读:  千呼万唤,2009年9月23日,备受关注的《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又称《鹿特丹规则》)在荷兰鹿特丹举行签字仪式。

  千呼万唤,2009年9月23日,备受关注的《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又称《鹿特丹规则》)在荷兰鹿特丹举行签字仪式。《鹿特丹规则》的目标是,取代现有的3个国际公约,即《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以及《汉堡规则》,以真正实现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国际统一。不过,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鹿特丹规则》必须有20个成员国签约,并提交核准书一年之后方正式生效。

  据了解,9月23日当天,《鹿特丹规则》得到16个国家的签署认可,而截至12月31日,共有21个国家签署了这一规则。那么,这是否意味着“鹿特丹时代”的到来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呢?中国会否加入该公约,如果加入,中国的航运企业做好承受一系列责任和义务的准备了吗?

  记者电话联系了上海某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对于《鹿特丹规则》今年是否能生效的疑问,他表示,对于国际公约而言,签署并不意味着该国必然要批准或加入该公约。而《鹿特丹规则》的生效条件是:“该规则于第20份批准书、接受书、核准书或加入书交存之日起1年期满后的下一个月第一日生效。”言下之意是签署并不等于接受,签署和批准是两个程序,所以《鹿特丹规则》的生效日期尚不明朗。

  即便如此,“《鹿特丹规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海上货运国际立法的趋势,国际立法的统一也是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努力的目标,所以中国对是否要加入该公约而进行系统的研究和评估是十分必要的。”上海海事大学校长於世成表示。

本文关键词: 中国,航企,鹿特丹

共有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散杂货|空运|陆运|快递最新运价行情

更多»海运集装箱货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