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第四次中美海运会谈在大连落幕。中美双边海运关系进一步推进,双方将在航运、保安与环保等领域扩大合作,推动海运业的可持续发展。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和美国海运署署长马苏达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会议纪要。徐祖远表示,此次会谈双方就各自关注和共同关心的一系列议题充分交流了看法,分享了信息和经验,消除了不必要的顾虑,增进了彼此间的理解和信任,为一些重要问题找到了解决途径,就某些仍需进一步协商的问题一致同意继续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特别是在某些潜在的合作计划和项目上,双方达成了原则一致意见,为下一步付诸实施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会谈中,中美双方就中国船员签证及在美国港口下船活动、中国班轮运价备案、美国港口不合理收费、美国加州执行环保标准,以及共同打击海盗、推动国际拆船公约尽早生效、加强双方海事人员交流等议题充分交流了意见。
据了解,中美双方于2003年签署《中美海运协定》。该协定的实施,为双方航商和贸易商带来了更多的商业利益,为两国海运合作和双边贸易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中美海运协定》签订后,双方海运主管部门及企业代表每年定期进行磋商,加强海运政策交流,为确保双边海运合作关系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