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疑解惑 各方共促班轮运价备案制度全面实施
www.jctrans.com 2009-6-7 9:49:00 航运交易公报
4月22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向社会公开征求《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实施办法》意见;5月22日,水运局在上海航运交易所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与会班轮公司的意见并给予解答。 水运局副局长张守国介绍说,于2002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规定将实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基于多方面的原因,班轮运价备案制度并没有全面推行。但现今,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班轮市场受到剧烈冲击,在干线的个别航线上已经出现了“零运价”和“负运价”的现象,这是不正当的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作为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班轮市场的监督管理,重点就是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张守国表示,市场运价的构成因素非常复杂,政府对班轮运价进行备案不是一日之功,但主管部门有决心为市场健康发展尽职尽责,有所作为,要真正出效果。主管部门会遵循以下几条思路:先易后难,设置一定的过渡期;先宽后严,以点带面,尽可能减少班轮公司的工作量和成本压力;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处理程序和结果要不留存疑。 水运局处长熊伟在会上表示,在公开征求意见的一个月里,水运局共收到20家单位的反馈意见,有12家班轮公司,其中包括中资公司5家,外资公司7家,也收到相关船东协会和货主协会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都认为班轮运价备案制度有利于维护船货双方的利益,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当然,各家单位都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上海航运交易所也在会上对具体操作的相关问题做了说明。与会班轮公司纷纷表示对运价备案制度的支持,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疑问,而这些问题也是市场非常关注的,各方也进行了充分说明,现特撷取其中重要的几点进行说明。 运价备案是否为政府在干预市场运价? 市场上价格有三种: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而班轮市场运价一直都是市场调节价。要说明的是,政府推行运价备案制度不是干预运价和控制运价,是要管制市场运营中的运价行为,而非运价本身。所有市场经济国家为了保持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都对价格行为进行管理。 如何衡量运价的合理和正常水平? 主要是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生产成本来判断。运价应当是在商业可行范围内尽可能低,同时要维持班轮公司合理利润的水平,以维持稳定、高效的班轮运输服务。 备案义务人的确定? 目前,备案义务人是取得交通运输部国际班轮运输资格证并且从事集装箱运输业务的经营者,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暂时不包括无船承运人。 备案范围如何确定? 备案范围是中国港口至外国基本港的出口集装箱运价,中国港口主要是指沿海主要集装箱港口,外国基本港主要是班轮公司经营或租赁(舱位)船舶直接挂靠的港口。 运价幅度如何确定? 备案的运价,船公司可设定正常、合理的幅度,在备案幅度内执行的运价无需重新备案。 备案格式如何? 在上海航运交易所之前江浙沪运价备案表的基础上进行修改,采用电子备案形式。 保密性原则如何维持? 班轮公司的协议运价涉及到保密条款,是不对外公布的。涉及到数据传输和接受的相关人员有着严格的保密规定,违规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罚款是否过低? 2-10万元的罚款,执行时要看实际情况而定,有可能根据每票货为单位进行处罚。 生效日期和过渡期? 暂定在6月初生效,并给予一定时期的过渡期,以使班轮公司适应管理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