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港两优惠措施揽中转货(附图)
www.jctrans.com 2009-2-18 9:22:00 大公报
韩国政府鉴于中转货物有利于釜山港(见图)业绩稳定,釜山港务局(BPA)发布两项措施招揽中转货与提升竞争力。其中招揽中转货物奖励措施主要内容是按照今年货物处理量,对有关船公司给予减免2010年度港费和装卸费的优惠。 针对货物增量的奖励支付对象为中转货物年处理量达5000箱以上的船公司,标准按各船公司的中转货物量与去年相比有所增加时,每标箱支付1万韩圜,每家船公司的上限为20亿韩圜。 另一项奖励办法则针对SOC货物运输业绩年均达5000箱以上的沿近海船公司,支付总额20亿韩圜,每家船公司的上限为2亿韩圜。 至于提高竞争力的奖励,对同时靠泊北港─新港免付港费,入港后,连续靠泊北港和新港的货柜专业远洋船:全免入港费、停泊费,期限为今年12月31日前入港的船舶。减免船舶进出港费方面,08年入港12次以上,并有处理货物的货柜船,船公司的2008年入港次数与2007年相比有所增加时,将在2008年支付的入港费适用减免率,核算出优惠金额,并在次年支付的入港费中减免该部分金额。如入港次数增加率0%至5%,减免率为2.5%,增加率5%至10%,减免率为5%,增加率10%至20%,减免率10%,增加率20%至30%,减免率15%,增加率30%至40%,减免率20%,依此类推,增加率50%以上,减免率最高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