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海事法院4日披露,该院日前赴上海成功扣押隶属于防城港某海运公司的“泰盛89”号货船。据悉,该海运公司因未如期偿还960万借款,故货船被扣押。
该案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14年12月31日,防城港某海运公司(简称“海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港口区支行(简称“港口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向海运公司发放贷款960万元,借款期限1年。同日,港口区支行与海运公司、纪某旭签订《抵押合同》,将其名下所有的3艘船舶和一套房产作借款抵押。
2015年1月6日,港口区支行与纪某旭、纪某艺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两人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96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
2016年1月19日,港口区支行向海运公司发放借款960万元。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未按照合同偿还本息,港口区支行起诉至北海海事法院。
同年5月12日,北海海事法院依法判决海运公司向港口区支行清偿借款96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30多万元。判决生效后,海运公司拒不清偿债务利息,港口区支行于今年1月10日向北海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月25日,北海海事法院执行局主办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称,该海运公司用于抵押的“泰盛89”号货船将在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马家港码头卸货。主办法官随即准备好扣押船舶的相关文书,带领两名法警班赶赴上海对该船实行了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