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对法国达飞海运集团等14家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违反运价备案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决定,并对其中违法情节严重的8家班轮公司进行了约谈。
为维护良好的海运市场秩序,坚决打击恶性低价竞争和“零负运价”行为,促进海运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精细化报备实施办法的公告》相关规定,对恶性杀价问题比较突出的班轮公司和航线,在上海口岸组织开展了集装箱运价备案检查。检查中发现,法国达飞海运集团等14家班轮公司在经营中存在运价未备案,或者实际运价与备案运价不一致的问题,部分航线上存在零运价情况。
不久前,交通运输部对法国达飞集团等14家班轮公司送达了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处罚金额239万。1月17日至18日,对其中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汉堡南美航运公司、金星轮船有限公司、万海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万海航运(新加坡)有限公司、兴亚海运株式会社、高丽海运株式会社、长荣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法国达飞海运集团等8家班轮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约谈了其中国大陆区负责人,对其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严肃批评,责成上述公司认真检讨和全面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交通运输部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被约谈班轮公司均对违法行为作出了检讨,表示将按要求积极整改,并表示今后坚持依法经营,认真履行运价报备义务,切实执行报备运价,杜绝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国际海运市场监管,加大运价备案执行情况检查和处罚力度,维护国际海运市场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