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 陆运| 空运| 综合物流| 船务新闻| 口岸/园区| 贸易| 宏观经济| 产业经济| 时政新闻| 图文天下| 物流专题| 物流网评| 贸易专题| 财经观点| 深度观察| 贸易网评

新综合运价率准则仍是综合费率上涨附加费名下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6-7-29 10:25:00 中国航贸网

导读:亚洲-欧洲贸易中的承运人有望落实新“综合运价”(FAK)费率结构,这也是对欧盟委员会对于综合费率上涨附加费(GRI)担忧的一种解决方式。

  亚洲-欧洲贸易中的承运人有望落实新“综合运价”(FAK)费率结构,这也是对欧盟委员会对于综合费率上涨附加费(GRI)担忧的一种解决方式。过去,由于GRI可能违反欧盟竞争规则,也就是禁止航线间的协同行为,它已成为承运商在定价做法上有争议的特性。

  根据欧盟委员会(EC),GRI声明不向货主提供足够的新价格信息,同时,他们允许承运人向其他航运公司表明其定价意图。因此,在佣金方面,GRI为承运人提供机制以协调他们的市场行为。EC于2011年5月在部分航运公司中推出突击检查,并在2013年11月针对15个承运商开启正规程序。

  2016年2月,EC诉讼的15个承运商提供了多种承诺以应对监管机构的关注,但没有承认EU规律或法定责任所指控的任何侵权。这些承诺包括GRI声明的终止,GRI将被FAK率取代,它将以公布有效期内的最高价与承运商绑定。但是,承运商依然可以提供低于限度的低价,这类价格公告在其实现的三十一天以前将不会被公布。

  在定价模式没有正式为EC所接受之前,马士基正跟随赫伯罗特船舶的方向。二者将成为第一批在亚洲-欧洲贸易中停用GRI的承运商,两者也都自一月一日起分别提供了新FAK率$1,450/teu和$1,550/teu。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