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5年12月2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转来的《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关于无偿划转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通知》,根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安排,为加强上下游企业间的战略协同,中国海运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88,674,125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3%)无偿划转给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67,325,0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0%)无偿划转给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发布的《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临2015-06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海运的通知,上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已于2016年1月12日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上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后,中国海运持有公司4,458,195,175股A股股份,100,944,000股H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02%,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投公司将直接持有公司388,674,125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3%;国新投资将直接持有公司467,325,0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