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晚间,宁波海运发布公告称,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布的《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实施方案》和《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4]24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对2013年11月报废拆解的“明州29”轮和“明州30”轮申请了专项补助,并于2014年11月21日收到宁波市财政局拨付的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补助专项资金人民币3,560.48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将该笔补助资金3,560.48万元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并计入2014年度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该笔补助资金的取得将对本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