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6日下午,株式会社商船三井与中国北方液化天然气运输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东方液化天然气运输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协议,分别在沪东中华造船集团各订造两艘17.2万立方米的LNG船舶,用于澳大利亚高庚、巴布亚新几内亚至中国的LNG进口运输。
此项合资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国海运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的支持下,进入具有高技术含量的LNG运输领域,也意味着中国海运与商船三井长达20年的合作关系的开始。中国海运与商船三井将继续本着真诚、双赢的合作精神,保证合资项目平稳、安全地运行,履行船东在期租协议中对埃克森美孚的承诺,圆满完成运输任务。
中国海运马泽华党组书记在签字仪式前会见了商船三井代表团并出席了签约仪式,商船三井常务执行役员佐藤和弘与中国北方液化天然气运输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东方液化天然气运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茅士家代表双方在仪式上签字。
商船三井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小川宏、商船三井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村義光,中国海运副总裁张国发、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李源分别致辞。
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杜川宁女士、中海发展总经理严志冲、华东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代表程江生、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朱剑等参加了签字仪式。
商船三井于1983年开始进入LNG运输领域,参与承运的全球LNG项目约有30个,参与管理的LNG船舶占全球LNG船队规模21%,是目前全球最大的LNG航运公司。
中国北方液化天然气运输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东方液化天然气运输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国海运分别与中石油、中石化成立的合资公司,专业从事进口LNG项目运输业务,实现石油企业和航运企业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两家公司由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本文关键词:中国海运,商船三井,LNG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