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海诉马士基侵权案判决 马士基终审败诉
www.jctrans.com 2009-2-3 9:43:00 在线国际商报
记者李鹏报道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就瀛海诉马士基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该判决推翻了一审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关于马士基可以随意终止货代订舱和集卡车队接受货主委托开展拖箱业务的判决。这意味着号称“中国口岸维权第一案”有了最终结果,马士基终审败诉。 “这份判决代表着中国物流货运行业抵制国际航运巨头马士基在中国大陆的不合理收费行为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目前恰逢货代物流行业遭受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机,这份判决具有相当的意义,瀛海公司将把案例整理后上报国家有关部门”蔡远游表示。 瀛海公司诉马士基案源于马士基在厦门口岸收取不合理的“铅封费”。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理事会得到会员投诉后,联合厦门市外经贸企业协会、厦门市国际货代协会组成“三协会”抵制铅封费工作组,共同抵制铅封收费。 迫于压力,马士基于2005年4月份宣布从当年5月1日起,取消“铅封费”。然而,马士基在取消“铅封费”的同时,作为抵制活动发起人之一的瀛海公司被告知: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即日起停止向厦门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马士基“铅封”,并且停止了厦门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运马士基集装箱的陆路运输业务,之后也停止了定舱的服务项目。 瀛海公司于是将马士基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马士基立即停止干涉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自主权的行为,并向其赔礼道歉。但厦门海事法院一审判决马士基可以终止货代订舱和集卡车队接受货主委托开展拖箱业务。 随后,瀛海公司上诉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年底,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了马士基的上诉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