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2011年将继续减免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通知明确,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其中,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以及免验农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按现行征收标准的70%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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