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黄岛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货物的木质包装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包装材料新旧程度不一,IPPC标识加施混乱,且伴有缺失现象。
这批货物是由一家跨国企业通过全球采购方式从5个国家采购的零部件加工生产的,属于韩国法检目录外产品。其木质包装分别加施了韩国、日本、美国、德国、意大利5个国家7个加工企业的IPPC标识。既有原产国供方使用的木箱、木托,也有在韩国进行加固使用的木框、木架和装集装箱时使用的垫木、衬木。货物在韩国总部存储后统一发运,国内加工厂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跨国企业普遍采用全球化的采购方式,在世界范围选择质量优、价格合理的专业化产品,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随之而来的,是木质包装疫情传入风险也日益加剧。在来源、再加工、物流等环节,对木质包装的维修加固或二次仓储、中转时均可能发生有害生物侵染。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应该加强内部审单环节,保证预判科学性;严格现场查验,提高疫情检出率;加强宣传培训,增强进口企业风险意识。
检验时应仔细审核报检资料,了解木质包装的产地、种类及数量,关注货物原产国、起运及中转运输路线信息。对加工贸易货物,应注意审核通关手册中货物规格、型号、品牌等信息,对于涉及多个原产国或进行中转的货物,按照最高的货物风险系数和输出国家风险系数确定抽查比例。现场检疫时还应核查木质包装是否按规定加施标识,如果发现木质材料外观质量差异较大、标识混乱等问题,应酌情扩大对同批货物的查验范围。
此外,还应通过宣传培训工作,让企业熟知并自觉遵守我国的相关规定,若企业采用总部采购、代理采购或采购外包等方式,须向供货方明确木质包装要求,从源头消除违规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