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4]135号)的规定: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发票领购簿;
4、车辆道路运输证或船舶营业运输证复印件;
5、年度财务报表;
6、自有运输工具变化情况;
7、《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
8、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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