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危险品标记和标签
4.1 概述
对危险品包装件进行正确的标签和标记是安全运输过程中的重要元素。标签和标记有如下目的: 标明包装件中的物品; 指明包装件满足相关标准;提供安全操作和装载信息; 标明危险品的性质
4.2 标记
4.2.1 标记种类
4.2.1.1 基本标记
基本标记-作为最基本的要求,每个含有危险品的包装件或合成包装都需要清晰的标示出:
1. 运输专用名称(需要时补充以适当的技术名称)
2. ID编号(包括前缀字母 UN或ID)
3. 托运人及收货人名称及地址
4.2.1.2 附加标记
第1类 爆炸品包装件内爆炸品的净数量和包装件的毛重。
第2类中的深冷液化气体包装件的每一侧面或桶形包装件每隔 120度角应印上“KEEP UP RIGHT(保持直立)”。在包装件表面必须印上“DO NOT DROP一HANDLE WITH CARE(勿摔-小心轻放)”。
第2至6类、第 8类当一票货物超过一个包装件时,每个包装件中所含第2至6类、第 8类危险品的净数量必须标注在包装件上。当DGR 4.2表的H、J、L栏中标明为毛重(有大写字母 G)时,包装件上的计重单位后也应注明字母“G”。这些数量必须标在UN编号和运输专用名称相邻的地方。注:若包装中含有9类物质或物品,应在其外包装上根据情况注明净重或毛重。
呼吸保护装置:
当根据特殊规定 A144运输带有化学氧气发生器的呼吸保护装置( PBE)时,必须在包装件上的运输专用名称旁标注下列文字:“Air crew Protective Breathing Equipment (smoke hood) in accordance with Special
Provision A144”(飞行机组呼吸保护装置(防烟罩),符合 A144特殊规定。)
第6 .2项感染性物质负责人的姓名及电话号码,该负责人应具备处理该感染性物质的突发事件的能力。
内装UN3373的包装件注明“BIOLOGICAL SUBSTANCE,CA TEGORY B”(B级生物制品)字样。注 1:装有诊断标本、临床标本或B级生物制品的包装件不需在外包装上标注净数量。但是,当使用干冰作为制冷剂时,需标注干冰的净数量。注2:根据 DGR包装说明650要求,在包装件的外表面上还应显示如下标记: UN1845干冰应注明每个包装件中所含干冰的净数量。
限量包装:限量包装件必须注明“Limited Quantity”或“Ltd Qty”字样。
4.2.1.3 UN规格包装标记
1 危险品的包装形式 单一包装由单一材料制成的包装,如塑料桶/钢桶等 组合包装组合包装由内包装和外包装组成组合包装的内包装一般由罐/瓶等组成,材质可以是玻璃/塑料/陶土铝/铁等。外包装一般由桶/箱等组成,材质可以是钢/铝/胶合板/纤维板/木材等 。
2 危险品的包装类型
①联合国规格包装这种包装是按照国家主管当局认可的质量保障程序进行的,经过了跌落测试/堆码测试/防渗漏测试/内压测试。联合国规格包装可以是组合包装,也可以是单一包装。
②限量包装
这种包装没有联合国标识,但必须标注 LIMITED QU ANTITY或LTD QTY。经过跌落试验和堆码试验,表示方法Y,限量包装必须是组合包装,且包装件最大允许毛重为 30公斤,而且有些危险品不允许使用限量包装。
③ 其他包装如气体钢瓶,干冰包装,磁性物质的包装。其他包装可以是组合包装,也可以是单一包装。
4.2.1.4 合成包装件标记
内部包装件上的UN规格标记可以不在合成包装件的外表面重现。如果合成包装件内所有的危险品的标记看不清,必须在合成包装件外表面标出“OVERPACK”及适用的其它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