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正本合同会在两个星期以后寄给客户,签署正本合同。
目前,我司的惯例做法是,客户在书面确认了DTT后,就视为合同生效,并在签署正本合同前开始提箱,当正本合同寄到客户手中后,再补签。可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小船公司不断发展其集装箱业务,这种惯例做法逐渐失去了其广泛性,我们遇到了很多提箱后,不肯签合同的不合理做法。因此,我司将不得不采取严格的先签合同再提箱的措施。
租箱第三步:如何理解租箱条款 (DTT)范本附后
DTT包含了所有租箱的主要条款,下面我将逐条为大家解释主要项目:
1.帐单发送方式
正如DTT中所列出来的,根据客户的实际要求,凯航的月租金帐单可以用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也可以打印出来邮寄给客户。如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客户可以在每月初及时收到帐单;如果是邮寄帐单,则只能在每月中旬左右收到帐单。 及早收到帐单,可以及早审核帐单,便于及时安排付款。
2.合同有效日期和结束日期
合同有效日期并不是指起租日期,起租日期是指客户的实际提箱日期。
例如:客户在四月份和我们谈定了一个3年长租的租箱合同,那么合同有效期就是2006年4月1日,合同结束日期就是3年以后的日期,即2009年3月31日。 但是起租日期以客户实际提箱日期为准。这里所指的合同有效期,单单解释为此合同已经是一个开口的活合同了,客户可以开始在这个合同下面提箱了。
3.付款期限
我们在合同里面要求客户的付款期限是30到60天不等。在这里,希望广大船公司客户明白,按照合同期限付款会大大有利于客户提高在总部的信用及声誉,那么也就会有利于申请租箱限额的增加及得到总部提箱批准。
4.免费使用期
该条款只有在租箱市场特别不景气,租箱公司积压了大量集装箱而无人提箱的情况下,为了鼓励客户提箱,作为特别优惠条件,在客户提箱之后,租箱公司会给一个免费的使用期限。免费使用期在2001年的时候,曾经实行过,因为2001年的航运市场非常萧条。但是自从2002年,航运市场好转后,就没有实行过免费使用期了。
5.提还箱时候的吊装费用
如果提的是工厂新箱,则没有提箱的吊装费;如果是提堆场旧箱,则需支付提箱吊装费。但是不管是提新箱还是堆场旧箱,合同到期还箱时,都必须支付吊装费用。提,还箱的吊装费用将显示在租金帐单中,和租金一起支付。
6.驳船交箱
这一条款,适用于欧洲交箱,因为在欧洲内河运输极其发达,很多船公司都是通过内河调运集装箱,所以有这样一个条款。对于中国客户在国内提箱,这一条款就不适用了,可以忽略不看。
7.转租
原则上,我司租给某一客户的集装箱,不允许转租给第三方。但是如果客户自行转租给了第三方,就必须完全承担转租风险。因为我司的租箱合同是与客户签定,客户将对此租箱合同承担一切风险和按时付款义务,第三方的任何风险与我司无关。
另外一种情况,如果发生个别集装箱与第三方 (该方必需也是我司的租箱客户)错用的情况下,由于调箱困难或者无法归还的情况下,在三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个别错用集装箱转租给第三方。但是,客户需支付我司每个集装箱的转租费用,具体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我司总部决定。
还有一种情况,比如说甲,乙两家船公司合作航线 (甲,乙双方必须都是和我司有租箱业务的客户),其中甲船公司租用我司集装箱,一段时间后,甲船公司希望将其已租箱全部转租给合作方乙船公司,那么经我司审核两家的转租合同,并得到总部的最后批准前提下,可以进行转租。
8.还箱期限
合同到期,客户不会续租合同的情况下,则根据合同退还到期的集装箱。还箱期限限定了客户归还我司集装箱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为6个月。如果6个月以后,并没有全部退回,对于未按期归还的集装箱,我司将按照超期使用费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直至集装箱退还至我司堆场。
9.还箱修箱
集装箱退租后,将按照UCIRC的修理标准检验。此标准比国际标准5(IICL5)要低的多,但是高于适货标准(CARGO WORTHY)。因此在还箱修理方面可以节省费用。
CURE,FIXED LUMPSUM,DPP PROGRAM都是一种修理费用结算的方式。该方式一般适用并推行于大的国际船公司,一般不适用亚洲客户。亚洲客户通常采用最后一种AT COST的方式。AT COST 是指按实际产生的并得到客户确认的修箱费用与客户进行结算。
10.全损赔偿
当客户向我司提出集装箱灭失申请的时候,我司将以合同中谈定的集装箱全损赔偿植为基数,按照年折旧率计算确定赔偿额。
11.提箱计划和送箱费用
交箱方式将根据具体的市场情况及客户的提箱实际情况商定。
如果我司同意免费交箱给客户,客户只需在需要提箱的时候将送箱 通知 发至我司即可;如果商定的是送箱,但须支付一定的送箱费用,则我司同样送箱给客户,但是送箱费用将以PICK UP CHARGE的形式显示在租金帐单中,和租金一起支付;如果客户自行至我司工厂提箱,则不需要支付给我司任何额外费用。这种情况仅指新箱交箱。
如果是提取我司的堆场旧箱,客户必须自行安排至我司指定堆场提箱。
12.还箱计划
还箱计划将按照客户提箱数量,还箱期限和还箱 港口 来计算每个月每个 港口 客户可以还箱的数量上限。
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的航线特点和挂靠港口来确定还箱的地点,但是客户还箱的地点必须是我司有堆场的地点。比如说,目前在连云港,烟台、泉州等地就不能还箱,因为尚无我司指定堆场。
举例来说,客户要求在5个港口还箱,还箱限期是6个月,提箱数量是500TEU,那么每个月每个港口可以还箱的总数量就是16TEU,然后再将这16TEU按照客户的实际需要分配到各个箱型中。当客户合同到期时,则按照该计划还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