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税登记:
1、 出口企业在取得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签发的进出口经营权的批 准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和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明后, 在30日天内将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税务登记证明和企业章程的原件与复印件送 交企业所在地的出口退税主管部门;
2、 退税机关审核后发给“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
3、 出口企业领表后按要求认真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和有关人员公章,连同出口 货物经营部门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税务登记证明等资料报送退税机关;
4、 退税机关接到企业的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同时由退税机关下发 “出口企业退(免)税的盘片”
5、 出口企业按照下发登记盘片的要求,将有关内容填入盘片后,报送出口退税 机关。登记即告完成。
(二)退税申报预检:
出口退税申报预检是指外贸企业在将某一所属期的出口退税数据申报盘片生成以 后,到我处申报大厅进行退税申报的第一项检查步骤。退税申报预检主要检查外贸企 业申报盘片中的数据是否合法、勾稽关系是否正确、盘片中的数据是否与外贸企业打 印的申报表中的数据一致,以及外贸企业打印的申报表是否符合要求等。
(三)退税申报预审:
退税申报预审是指外贸企业的申报盘片和申报表通过我处的预检程序后,我处预 审人员再将外贸企业的申报数据读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出口退税管理程序中的退税申报 预审程序中进行审核的工作。
(四)正式审报:
正式申报是指外贸企业的申报盘片和申报表通过我处的预审程序,并且外贸企业 将预审疑点表填写完整后,我处受理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正式申报人员将外贸企业的申 报数据读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出口退税管理程序中企业申报数据库,并打印我处受理外 贸企业申报回执,以示我处接受申报,同时将外贸企业申报的盘片、申报表和退税原 始凭证进行审查接收。
(五)单证审核:
单证审核是出口退税管理中的一个人工审核环节,即单证审核人员将外贸企业的 退税申报表预审疑点表与企业的原始凭证进行对照审核的工作。
(六)报表修改:
报表修改是指经我处单证审核科审核的外贸企业申报表若有申报错误的,由我处 综合计会科的报表修改人员依据单证审核科的修改意见,对储存在我处出口退税计算 机管理程序中的外贸企业申报数据进行对应数据修改的工作程序。
(七)计算机审核:
计算机审核是指我处计算机审核人员对经我处审核修改的外贸企业申报数据应用 国家税务总局的出口退税管理程序进行出口退税计算机综合审核的工作程序。计算机 审核结束后,审核人员还应打印出退税明细表和退税汇总表。
(八)税票开具:
税票开具是指计算机审核完毕并经处领导同意秕准退税的外贸企业退税申报由我 处税票开具人员开具收入退还书的工作程序。
(九)进料加工登记:
进料加工登记是指出口企业在申请办理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进口料件进口减免 税前到我处办理登记的手续。
(十)证明开具和审核:
证明开具是指出口企业退运补税证明、补办报关单证明、外销商品转内销证明、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开具。
证明审核是指经我开具的各种出口退税证明由我处综合计会科主管科长审核并加 盖我处业务专用章的工作程序。
(十一)来料加工免税登记和核销:
来料加工免税登记和核销是指出口企业在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过程中申请加工环 节免征增值税证明的登记和出口后核销的手续。
(十二)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柜台是我处接受出口企业对出口退税的各种政策、法规和操作流程进行 问讯的窗口。
(十三)退税检查:
负责对本市出口企业的常规检查和其他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