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6-7日,由中国棉花协会牵头,组织国内外棉花贸易企业代表和有关专家在京就新制定的《棉花买卖合同》和棉花贸易规则进行讨论和修改。
近几年,随着我国棉花进口量的大幅增加,由此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为广大贸易商和用棉企业所熟悉的中纺条款也逐渐暴露出一些局限性。制定符合现代流通要求的贸易规则,满足用棉企业对进口棉的需要摆在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新贸易规则是在原中纺条款等基础上制订的,其对棉花买卖合同、规格、质量等相关概念以及违约索赔、仲裁等做出了明确的约定。据介绍,《棉花买卖合同》和贸易条款将在充分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并将于不久后对外公布并实行。
中华棉、魏桥、无锡一棉、安徽华懋等国内大型用棉企业和贸易商,达利文、爱仑宝、威尔兄弟等大型国际棉花贸易公司的代表均参加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