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从7月1日起,对汽车等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并实施有关协定税率、特惠税率。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6月22日公布了此次关税调整涉及的各种商品。
从下月起,中国按照“入世”承诺,针对排气量在1000毫升及1000毫升以下的小轿车等,将降低42个税目的最惠国税率。其中,31个税目为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整车,税率由28%降至25%。11个税目为车身、底盘、中低排量汽油发动机等汽车零部件,税率由13.8%到16.4%降至10%。
根据中国签订的相关协定,对有关国家或地区实施协定税率。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对原产于菲律宾的2838个税目商品实施相关协定税率。
对原产于香港的37个税目商品进入内地实施零关税。对原产于澳门的24个税目商品进入内地实施零关税。装在拖车底盘上的空气压缩机、柠檬油等,都在免关税实施范围之内。
与此同时,中国还将对原产于安哥拉的部分商品实施零关税。具体商品与中国已给予贝宁等非洲26个国家零关税待遇的商品范围相同。对原产于也门、马尔代夫、萨摩亚和瓦努阿图的,278种商品实施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