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1月4日公布,至2005年11月底,全国办理出口退(免)税已达3017亿元人民币,未发生“新欠”退税,缓解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改善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增强了企业扩大出口的信心,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快速增长。
国家税务总局官员表示,截至2005年11月底,全国进出口总额达1282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5%,其中,出口686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9.7%,外贸出口继续实现快速平稳增长。
2005年是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全面实施的第二年,国家适时调整了有关出口税收政策,按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对部分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进行了调整,提高了我国拥有较多知识产权的IT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降低或暂停了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