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内地分阶段取消香港原产商品关税。
据深圳海关近日统计,2005年深圳共进口原产于香港的降税受惠商品总值7.07亿港元,税款优惠总额7648.21万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了1.4倍和3.4倍,CEPA项下商品进口总值居全国首位。
从2005年1月1日起,CEPA第二阶段降税安排开始实施,港产受惠商品范围进一步扩大,CEPA优势效果十分显著。到目前为止,包括已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CEPA第一阶段降税安排,香港共有1108个税号下商品可享受CEPA关税优惠,基本涵盖了香港向内地出口的主要产品。
据深圳海关有关关税专家介绍,2005年随着CEPA降税实施进入第二阶段,深圳进口的港产受惠商品逐渐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涉及降税商品范围除传统的药业、纺织业、服装业和珠宝业外,食品业、化妆品业和金属制品业也逐步享受优惠。2005年,深圳进口的CEPA第二阶段降税商品总值共计2.31亿港元,涉及32个税号商品,港商享受减免税款3823.43万元人民币。
在深圳2005年进口的CEPA商品中,香港传统产品中成药仍居榜首,总计进口货值2.58亿港元,占进口CEPA商品总货值的三分之一。随着香港业界对CEPA认知度提高,香港生产商加快与深圳进口商联系,使得第一阶段降税商品的镶钻黄金首饰制品进口量有较大增长,2005年深圳共进口1850.41万港元,同比增长27倍。
深圳海关2005年以多种渠道确保CEPA降税安排顺利实施。2005年,深圳与香港海关正式启用统一载货清单,为两地海关未来实现通关数据共享打下基础。同时,深圳海关还全面推行小型船舶快速通关模式,减轻陆路口岸通关压力,保证了CEPA货物通关效率。
深圳海关关税专家透露,为配合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CEPA第三阶段降税,该关与香港海关、香港工贸署加强了年度会晤及交流。目前,深圳海关原产地管理部门已全面完成CEPA第三阶段261个税号降税商品的税号及原产地标准转换工作,并在海关内部展开大规模CEPA原产地规则培训,提高关员对CEPA补充协议及原产地规则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