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昨日发布公告称,2006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量为89.4万吨,国营贸易比例33%。2006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时间为2005年10月15日至30日。
公告还称,企业通过一般贸易、加工贸易、易货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援助、捐赠等贸易方式进口上述农产品均需申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并凭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办理通关手续。由境外进入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产品,免予申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