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事关全省企业利益的政策昨日由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手推出:从政策出台之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从事制造业、批发业或其他行业的内资企业,只要企业申请,在核发营业执照时,直接在经营范围内注明“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同时告知企业到本省辖市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进出口经营权是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近年来,国家不断调低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的标准,而我省将进出口经营权“门槛”全部扫平,则创全国先例。
在昨天省商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商务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苗永清就推进“全民外经贸”战略、加快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进行了阐释,指出加快赋予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将使所有河南企业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闯世界,提供平等的自由竞争机会,直接参与国际竞争。
据了解,根据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对我省从事制造业、批发业或其他行业的内资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时,其经营范围已经包括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企业只要按照程序提出申请,就可以办理备案登记。
为鼓励河南企业走出去,促使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尽快开展外贸业务,我省从今年起,将对备案登记当年出口达到100万美元的企业,奖励人民币5万元。(韩天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