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验检疫局发布紧急通知: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进口货物木质包装检疫新规定,请各进口企业了解新规定,以免货物入境报检时“卡壳”。
新规定要求,入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需经我国确认的检疫除害方法处理,在包装上加施国际通行的IPPC专用标志,且进行处理的企业必须得到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植物检疫机构的认可。
湖北检验检疫局一位负责人称,许多国家对货物木质包装都有严格的检疫规定,因为木质包装极易携带病虫害、疫病等入境,对输入国生态造成威胁。
按新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货物木质包装,检验检疫部门将监督货主对其实施除害、销毁处理,或连同货物退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