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地区的企业将于10月15日至30日开始申请2006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
根据商务部2005年第64号公告,2006年全国食糖进口关税的配额为194.5万吨,其中国营贸易比例为70%。辽沈企业可在2005年10月15日至30日向商务部的授权机构提出申请,商务部将会根据申请企业上年进口实绩、生产能力、销售额及其他相关商业标准进行分配,并在2006年1月1日前将配额分配给最终用户。 (记者刘铁山) 2006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