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证及规例:巴西规定所有进口商须向巴西外贸部长(SECEX)登记。所有进口货品必须备有外贸部长签发的进口证。
进口税率:进口税按进口货品的到岸交货价征收,一般对外关税率最高是23%,平均税率是17%。
品须缴纳进口关税、工业产品税及货品流通税。工业产品税按到岸交货价加进口关税的总值计算,税率由0%至15%。不同州实施不同的货品流通税率,平均是17%。进口货品须负担的其他费用包括工会费(到岸交货价的2.2%);报关经纪费(进口税的1%);货仓税(进口税的1%);货物装卸费(视产品价值而定,费用一般为20美元至100美元);管理佣金(目前是50美元);进口证费(约100美元);港口附加费(到岸交货价的3%)及商船续期税(相当于海运运费的25%)。巴西政府正实施玩具进口高关税措施,输入巴西的玩具协制编号为9501,9502,9503及9504.10均需缴纳从价税,由2000年的37%,续渐降至2003年的31%。
文件:商业发票(包括经公证行核实的来源地申报书)及提单或空运提单。所有文件必须注明巴西外贸部长签发的进口证编号。某些货品须备有特别的文件,例如巴西农业部签发的活植物或植物组成部分卫生合格证明书;有可能传播疾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证明书;以及二手商品、机器及装置的检验证明书。由二千年起,源自香港或中国含木包装材料的货品运到巴西,必须经若干薰蒸后曝气处理程序及符合文件规定。建议出口商在出口有关的货物到巴西前,领取有关的官方盖印的熏蒸证书。
产及进口货品均须标明原产地,并在标签上注明产品规格、数量(以公制单位或公制等量单位标示)、成份、价格、保证、来源地等资料。标签资料必须附有葡文译本。
产品标准:一般承认美国通用的产品标准。
查询详情,可联络以下机构:Centro deInformacaoeDifusaoTecnologicaCIDIT,Instituto Nacional de Metrologia,Normalizacao e Qualidade Industrial — CONMETRO,Av Nossa Senhora das Gracas,50 XEREM,25250-020,Duque de Caxias,RJ,Brazil;电话:(5521) 779 1409;传真:(5521) 779 1631。
须注意事项:巴西向某些类目的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关税,当中包括碳酸钡、座台电风扇、挂锁、大蒜及铅笔。
巴西海关:
地址:Ministerio da Fazenda,Esplanada dos Ministerios,Block P,70048-900,Brasilia DF,Brazil;电话:(5561) 314 4000;传真:(5561)223-5239。
网址:http://www.fazenda.gov.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