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国家对进口荔枝的要求
农产品国际贸易有个特点就是出口一定要符合对方国家的有关要求,这是一般性国际贸易常识。一个国家对鲜荔枝进口的要求可概括为三方面:1、植物检疫;2、质量;3、安全。
先说检疫要求。所有国家对进口水果特别是荔枝的检疫要求可分为五大类型。第一种类型是禁止进口。禁止进口的国家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智利和以色列等。这些国家禁止鲜荔枝进口,目前来说,主要是因为他们自己有荔枝生产,或者是出于保护其他热带水果生产的目的。
第二种类型是限制进口。如日本、美国是最典型的例子。这些限制进口的国家原本都是禁止进口的,经过双方政府部门的谈判和努力,改为在特定条件下允许进口。听说现在智利可能开放市场,允许我们鲜荔枝进口。但我个人认为纯粹从经济角度考虑,智利是否对我们开放进口荔枝市场意义不大。第一,运输时间长。到达智利船期近40天,就现在荔枝保鲜技术来说,经过这么长时间荔枝质量很难保证。第二,销售方面。智利本身就是一个水果生产大国,整个水果出口量占其产量的30—40%,比例相当高,在世界水果贸易方面是一个相当成功的国家。
第三种类型是允许进入,没有具体的检疫要求,但需要出口国官方的植物检疫证书。这主要包括欧洲以及一些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成员国。欧洲国家有英国、法国、德国、荷兰等,中东国家亦属于这类型。这些国家一般自己没有荔枝生产,没有热带水果。所以将荔枝这些热带水果作为低风险的水果,限制比较松,要求比较低。但是又要求产品出口要受到官方的控制,具有官方政府出具的证书。
第四种类型是有一定的检疫要求,且须事先申请许可证,但不需要检疫证书。这类典型的例子是加拿大。荔枝进入加拿大,表面上没什么要求,实质上还是有要求,因为法例上面有一句“不能带有任何活虫”。
第五种类型是无任何检疫要求,也不须出具任何检疫证书。例如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地区。
从检疫要求方面,我们可将世界国家分为以上五个类型。而我们又可将有检疫要求的国家分为两种。一种是须经政府谈判,双方达到都可以接受的条件后,才允许进口。例如美国、日本、澳洲、新西兰等这类国家的要求条件往往相当苛刻,相当严格。另一种类型是不设任何条件,先让对方进口,但进口以后,或进口过程中,发现有问题,再进行制裁。这主要是欧洲,特别是欧盟国家就是这个类型。
欧盟这类国家,比第一类型的国家好对付很多,他们并没任何条件限制进口,若果出了问题才作出限制,所以我们应该珍惜这种有利条件。我们要注意这方面,包括我们以后的荔枝出口,如果我们想打入国际市场,首先要把好质量关,否则等出现问题后,再来改进,可能要花的功夫更多。
下面谈谈质量的标准问题。目前欧美各国对进口鲜荔枝尚无一个统一的等级和质量标准。但在1994年加拿大召开了一次会议上,有不少国家的进口商,包括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英国和荷兰的进口商表示,他们喜欢个头大、核小、果皮鲜红、肉结的荔枝,他们希望果实的大小比较均匀,差别不能太大,要求包装每箱两公斤或五公斤为宜。我国目前对于出口鲜荔枝尚未制订标准,从长远发展来看,我们的确应该订立我们自己的标准。特别茂名作为一个荔枝生产如此集中的地区,在这方面应该在全国先走一步,先制订自己的质量标准,包括等级和质量的标准。这样对于贸易,不论是在国内市场销售或者出口,都相当有利。有些国家已有了自己的标准,例如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将产品分为三个等级:特级、一级和二级。分等级的标准有几个方面:果实有直径、重量和外型。澳大利亚规定果实的直径不少于二厘米,在包装、重量方面,一箱内单个荔枝的重量误差不能超出整箱的平均单位重量的?0%左右。外形则要求无破损、清洁、成熟度适中、无病斑、无异味等。关于安全的要求。目前在农产品和食品的世界贸易中,对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在世贸新一轮的全球农业多边会议上的三大议题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问题。在荔枝出口方面我们也必须十分注意这个问题。我们要知道国际上有关国家对于荔枝对药物残留所作的要求。例如澳大利亚原来的保鲜方法是把荔枝放到热的苯菌灵(农药的一种)水溶液中浸泡。有的国家是用硫薰蒸(二氧化硫),如刚才梁教授所说的,这样也可达到保鲜目的,能保持果皮颜色。但现在很多国家都对这些保鲜方法都有所限制。例如美国就明确禁止进口用澳大利亚的保鲜方法处理过的荔枝,也即禁止苯菌灵处理的荔枝进口,也不准经染色的荔枝在市场上出售。荔枝进入美国要达三关,首先第一关是检疫关,要通过FDA检查,然后是联邦药物管理局,最后是海关。美国对于其他一些药物残留的标准也很明确。法国则允许用硫处理过的荔枝进口,但对残留有很严格的规定:果内残留不准超过10PPM,果皮残留不准超过250PPM。法国对通过硫薰蒸的荔枝加强监控,并且要求包装箱须印上“经二氧化硫处理”或“用二氧化硫保鲜”等有关字句。所以这方面问题要引起我们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