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2日,荣成检验检疫局受理了一批从韩国进口的密度板的检疫工作,取样送实验室检测后,发现该批密度板甲醛含量高达54.4毫克/100克,超出环保安全标准30毫克/100克近一倍,荣成局依法将该批密度板退运出境。
目前,国际上对人造板的环保要求越来越严格,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继出台技术法规对甲醛释放量进行限制,我国也制定了相应标准。此次从荣成口岸进口的密度板甲醛含量超标严重,其主要原因是密度板中使用的尿酸胶甲醛含量过高,释放的大量甲醛刺激人的呼吸道,容易致癌。
包括密度板在内的人造板材在进口时有相当严格的检验指标:包括甲醛、乙醛、防腐剂、有机挥发物、苯酚、杂酚油以及砷、铅、铬和镉等的含量。甲醛是中等毒性物质,对人体的眼睛及上呼吸道黏膜具有刺激性,吸入过量甲醛会导致人体嗅觉异常、过敏,乃至肺、肝、免疫功能异常。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要增强质量意识和标准意识,把好原材料采购关。进口时,应主动与供货商在销售合同上签订甲醛释放的限量,及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技术处理,力求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同时向供货商发出警示,甚至要求退货或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