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代理协议、加工协议及中方外贸企业同国外客商签订的进料合同、成品销售合同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出口代理协议书
甲方:北京某皮革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市顺义县
电话:
传真:
乙方:中国某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 )路( )号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香港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拟出运日期:
出运港: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帐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进口代理协议
协议号:
甲方:北京某皮革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中国某进出口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盐渍牛皮及辅料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盐渍牛皮及辅料,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详细条款参见合同(编号)。
二、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与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条款,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及交货内容负责。
2、及时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货款。定金为合同总金额的25%,于双方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其余75%货款由甲方提供工厂担保,并于信用证开出后十天内付清,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时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于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
4、预付港口一切费用(报关、接货、滞报、滞箱费等),预计为( )元(根据实际费用结算金额,多退少补)。支付银行利息(二个月,金额为 )及银行费用。
5、保证该票货物进口加工后以得利公司名义再出口,详见双方出口代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