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贸易是商品贸易、技术贸易和信贷相结合的产物。它实际上是不用现汇而是在信 贷的基础上买进国外机器、设备、原材料、生产技术和其他制成品或劳务,在项目建成投 产后,用这些引进技术和设备生产出的产品或商定的其他商品或劳务去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特殊本息贸易方式。其形式可分: 1.直接补偿━━其含义是引进方用引进的技术和设备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偿还引进所需的价款。 2.间接补偿━━不是用引进的技术、设备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偿还,而是双方商定 的其他产品偿还引进所需的价款。 按产品偿还所占的比例可分为:全额补偿、部分补偿以及综合补偿。全额补偿就是百分之百的合同价款都是用产品去偿还。部分补偿则是在合同的价款中,规定用一定比例的现金支付,剩余部分用商品或劳务去偿还。综合补偿则是部分用直接产品偿还,部分用间接产品偿还。 补偿贸易的特点: 1.在投资方面 属于利用外资的范畴,由企业自借自还,不形成国家外债负担。 2.在收益分配方面 外商的利润和本金,是通过合同期内产品返销的利润而获得。 我方在扣除了偿还部分的返销产品外,其余产品归我方所有,我方通过内外销来取得利润。 3.期满后的财产处理 补偿贸易引进的技术和设备或其他物资,一开始便作价,卖断,虽然价款尚未偿还完毕,但产权归属完全是我方所有,合同执行完毕,就是引进的设备价款偿还完毕。 4.企业与外贸公司的关系 如果承办企业没有进出口权,需要与外贸公司密切配合,共同对外谈判,联合签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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