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益增多的经济活动中,商人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避免交易发生争议是十分重要的。要避免或减少争议,在发生争议前做好防范和应付的对策非常重要,特别是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谈判
l、对将来的商业伙伴尽可能做全面的了解和调查,如对公司的经济状况、商业信誉。法律诉讼情况等作全面掌握,不盲目相信公司的表面情况,也不盲目相信熟人和朋友介绍,要自己亲自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
2、平等协商,在交易中与对方保持地位平等,不畏惧对方的实力,发挥企业自身的优势,以达到最好的谈判效果。
3、派出具有谈判经验的业务人员,必要时要与律师精诚合作共同参与谈判工作。
4、不要盲目同意对方起草的文件,应自行承担起草文件的责任,控制起草文件的权利。这是非常重要的。
二、起草合同
l、注重合同的所有条款。在经济活动中,商人不但要注重数量质量和价格条款,当然这是非常重要的。更应注重考虑所有的合同条款,避免承担错误的有约束力的义务。
2、注重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这一条款关系到双方在发生争议时,选择仲裁还是诉讼解决争议。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交易情况及各种争议解决方式的特点,谨慎选择争议解决方式。
在商事活动中,商人越来越多地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商事纠纷。根据中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就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受理。因此,当事人选择仲裁解决争议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事后又不能与对方达成仲裁协议,双方发生争议只能到法院去诉讼。提醒当事人注意的是,双方发生纠纷要想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在起草合同时,应当注重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
依照中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向当事人推荐的合同中约定的示范仲裁条款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合同中约定这样完整的仲裁条款,对当事人及时解决争议是十分有利的。
3、注重法律工作者或律师在合同起草过程中的作用,避免出现法律问题造成缺憾,事后弥补困难。
4、注重合同条文清楚、完整和连贯性。合同条款应清楚明确,避免模糊不清发生争议;合同条款内容详尽,使争议会减少到最低限度;合同条款用词应保持一致,概念统一,避免因用词不当和偷换概念而发生争议。
三、注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的书面往来函电的作用。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避免用电话等口头形式达成协议,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以及临时补救措施都应采用书面的形式,并及时收集保留,做到有据可查,保护当事人自身合法权利。
双方当事人只要认真履行合同,诚实信用地按合同办事,纠纷是可以避免的。一旦出现纠纷,争议不可避免,要及时利用仲裁、诉讼、调解等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