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D/P方式下,对摩贸易可能遇到的收汇风险主要有两种情况:
1.客商与银行之间默契不付款交单。
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情况,通常是银行个别经办人员与熟悉客户之间通过这种方式给进口商提供融资方便。由于这是银行个别经办人员与客户之间的默契行为,一旦客户不付款,银行只会追究有关办事人员的责任,却不会承担付款责任。
2.客商不赎单。
这也是在与摩客商交易过程中常见现象,通常情况下,客商通过此种手段要求出口商降价,降价幅度在20%-30%左右,基本相当于返运、滞港费等相关费用,我出口商往往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就范。摩洛哥客商经常以信用证费用贵为理由,要求我出口商接受D/P方式结算。实际上,摩洛哥的银行,特别是对外贸易出口银行等的信誉是相当好的,费率也与国际接轨,因此,我公司与摩客商交易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比较可靠的信用证方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