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粮食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广东省主要粮食价格应急干预预案》。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将由省物价局报请省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粮食价格在7天内上涨50%以上,市场粮食供应紧张,群众抢购粮食并出现恐慌,且该状态持续15天以上;粮食价格在7天内上涨100%以上,市场粮食供应极度紧张,群众十分恐慌,抢购现象严重,部分地区出现粮食脱销,以及《广东省粮食应急预案》规定的必须实行价格干预的其他情形。
根据预案,粮食价格干预措施包括:加工环节按加工方式分别实行加工利润率或经营差价率控制;批发环节、零售环节实行经营差价率控制;根据当地居民承受能力,参照历史最高价位和毗邻地区的价格水平,合理制定“粮食零售最高限价”。其中,实行“粮食零售最高限价”方式的,在粮食购进成本上涨过多,各环节顺加作价时零售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由各地对粮食加工或经营环节给予适当补贴。各地也要适时动用地方储备粮,以确保供应,平抑价格。
此外,实行粮食零售最高限价方式的,在粮食购进成本上涨过多,各环节顺加作价时零售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按照财政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地对粮食加工或经营环节给予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