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从今年1月16日起实施新法规,限制在玩具制造中加入邻苯二甲酸盐。该规定取代欧盟各成员国实施的不同的对邻苯二甲酸盐的强制执行标准,并取代欧盟以前实施的各种临时措施。除了欧盟以外,美国、日本、韩国也已经或即将出台类似的限制邻苯二甲酸盐的技术法规。
欧盟新法规明确,DEHP(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BBP(邻苯二甲酸苯基丁酯)将被限制在所有儿童玩具和服装及其他物品所使用的PVC材料中使用;相应的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和DNO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也限制在儿童玩具和服装及所有可能被放入口中的物品中使用;上述6种成分的含量不得超过0.1%,超过0.1%不得在欧盟市场出售。新法规所涉产品不仅包括36个月以下婴儿的玩具、服装和护理品,还包括其他年龄段儿童使用的可能会被放进口中的所有物品。邻苯二甲酸盐是一种有苯环的有机化合物,作为增塑剂,广泛用于塑料工业中。根据研究成果表明:邻苯二甲酸盐会干扰人体生殖功能,过去几十年,男子的生育能力下降与摄入越来越多的邻苯二甲酸盐有关。尤其对儿童的肝、脾、肾等器官有不好的影响,甚至会产生一定的致癌作用。
目前中国有8000多家玩具生产企业,全球约70%的玩具产品由中国生产,欧盟每年进口玩具60亿至90亿欧元,其中66%至80%来自中国。中国出口欧洲的玩具占向欧洲出口总金额的35%左右。浙江省是全国最大的出口玩具生产基地之一,2006年1至11月出口玩具29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16.24%,出口欧盟约占三到四成。从浙江检验检疫局的检验情况来看,出口欧盟玩具以智力玩具、填充的玩具动物和带动力装置的玩具及模型为主,大多玩具都由塑料组成,而邻苯二甲酸盐被广泛用于塑料玩具,难以符合欧盟标准,如果不采取应对措施,将损失惨重。
针对目前玩具出口现状以及面临的问题,浙江检验检疫局建议:
一是浙江省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尤其在该指令即将实施之际,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向浙江省出口企业介绍该标准对于出口厂商的要求。各相关出口生产企业和外贸公司应密切关注有关新规定的信息,注意收集资料,并组织人员进行学习、培训。
二是浙江省内有关行业协会和出口企业要提高环保意识,对生产的出口产品风险进行分析,改善生产工艺,采用无毒增塑剂或选用其他树脂代替聚氯乙烯(PVC),并对相关质量控制体系进行修改和完善。要加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利用国际标准研发安全和环保替代产品,生产出高附加值的玩具。
三是浙江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出口玩具的抽样检测工作和日常监管,坚决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出国门。出口企业必须加强对产品的出厂检测,做到心中有数,发现超标立即纠正,在生产过程和原料采购中及时消除隐患。
四是在目前短暂过渡期,有关出口企业应及时与欧盟进口商进行沟通、交流,以免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被告知不得销售,除造成经济损失之外还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在合同中尽可能约定,如果因为进口商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而产生的一切损失都由进口商自己承担,防止将来如果玩具出口到欧盟出现化学物质超标,欧盟本国进口商将该损失转嫁给出口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