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斯硕
从明年1月1日起,中国将再次调整进出口关税。财政部昨日发文表示,明年将对600多种商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包括煤炭、石料、燃料油等资源能源类产品。另外,明年还将对木浆、焦炭、铁合金、钢坯、部分钢材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以有效发挥关税在促进贸易平衡等方面的宏观调控作用。财政部称,调整后2008年的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
财政部表示,明年将对600多种商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包括煤炭、石料、燃料油等资源能源类产品,并进一步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继续以暂定税率的方式对煤炭、原油、金属矿砂等产品收出口关税。对木浆、焦炭、铁合金、钢坯、部分钢材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我国这一年来在关税上的调整主要集中在对资源的保护、控制贸易顺差等方面,如果操作环节允许的话,应该进一步向这个方向深化。在本周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今后将不断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包括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关税等相关政策措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支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等。
据了解,2006年以来,财政部先后三次以暂定税率的方式,对进出口关税进行了集中的调整,目前我国共对511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对286项商品实施出口暂定税率。通过调整进出口关税,发出了明确的减缓贸易顺差、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的调控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