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山东省地方标准,《出口大蒜安全技术规范》已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并从4月1日起实施。
《出口大蒜安全技术规范》由山东省外经贸厅、山东省国际经贸联合会提出,山东农业大学、外经贸厅、国际经贸联合会、出入境检验局、农业厅和金乡县外经贸局等部门和部分大蒜出口企业联合起草制定。2006年全国大蒜出口134.6万吨,同比增长6.9%,金额10.2亿美元,同比增长46.2%,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额最大的单项商品。其中,山东省出口81.6万吨,价值6.6亿美元,分别占全国的60.6%和64.7%。
该标准是我国第一个大蒜出口技术标准,它的制定填补了我国出口大蒜标准的空白。《出口大蒜安全技术规范》分为种植要求、加工要求、检验检疫要求三部分,分别对大蒜种植、加工、出口等各个环节提供了技术规范,对提升出口大蒜产品质量,应对国外贸易壁垒提供了技术标准。随着相关标准的推广和实施,将大大提升出口大蒜的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促进大蒜生产加工出口的发展。(记者王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