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消息,我国全面放开外贸经营权后,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
根据2004年7月1日实施的新《外贸法》,商务部起草并颁布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法人、其它组织包括个人从当年7月1日起全面进入外贸流通领域,提前半年履行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截至到2005年,共登记备案企业9.6万家,原有外贸经营权的内资企业约13万家,共有内资外贸企业22万家,加上在华实际运营外资企业28万家,现已初步形成了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内外资企业共同发展的进出口经营主体格局。
据了解,“十五”期间,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进出口额分别增长1.9倍和5倍。民营企业占进口总值的比重由2001年的5.8%上升到2005年的11.4%,出口比重由7.4%上升到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