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房地产市场新一轮宏观调控政策出台后,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在这轮宏观调控中,地方政府、开发商和消费者都将面临考验。
房地产业的关联度高,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大,特别是地方政府通过收取土地出让金能够获得极大收益,因而房地产业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有人担心,在房地产宏观调控中,如果地方政府不能明确自己的职能定位,不能有效地约束自己的谋利冲动,不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国家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效果也会在这些地方大打折扣,最终,这些地方也将为房地产市场造成的风险付出巨大的代价。
新一轮宏观调控政策出台后,能否正确处理GDP的增长与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的关系,成为地方政府面临的严峻考验。
上海、南京、杭州等房价涨幅过大的城市,已经相继出台一系列严格的调控措施,市场预期发生积极变化。
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地方经济正处于“爬坡”阶段,房价的上涨势头似乎没有东部城市来得猛烈。然而,如何正确分析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状态,吸取经验教训,防范市场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湖南省副省长徐宪平说,湖南的房价相对较低,但是我们要坚决贯彻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把一些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比如2005年1月至4月,湖南省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增幅很大,这就需要引起我们的警惕。
重庆市副市长赵公卿说:“这次宏观调控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打击投机炒做行为,防范价格上涨过快带来的金融风险。政策措施还特别体现出政府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关注,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
通过调控,不少城市纷纷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加强银行信贷管理,综合运行经济、法律手段治理本地房地产市场中的问题,在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实践中不断增强驾御经济的能力。
考验二:房地产企业是否守信守法经营
杭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为在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单套、多套超两次以上预定累计次数,目前已被有关部门停止所有销售经营业务,立案调查。
这只是部分房地产企业违规经营的一个缩影。其实,在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采取虚假出资、骗取贷款等方式从事项目开发;延缓项目开发进度、囤积炒卖土地;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哄抬房价;提供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诱骗消费者争购等现象屡见不鲜。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指出,部分地区部分项目的房价非理性上涨,与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存在的不法行为有很大关系。
新一轮宏观调控政策明确指出要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希望通过调控建立确保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刘志峰认为,各类房地产企业应正确认识和判断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自觉适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把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市场的健康发展紧密联系起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开发商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重庆同创集团销售总监周弈先说:“调控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对一些炒房严重的地区来说是有必要的。”
重庆香江国际总经理王旭东说:“当前外来的游离资金过快涌入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是非常及时的。”
考验三:消费者能否理性消费
“别人买,我就买,别人不买,我也不买。”北京市民李君成如此描述自己买房的判断标准。
李君成的话在相当多的消费者中具有代表性,然而在专家看来,这是一种不理性的消费行为。
专家认为,面对各种房产政策,买卖双方保持平常心即可。以税收新政策为例,主要是打击炒房,对于自住用的购房者来说,不必有心理负担。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说,成熟的市场应该有成熟的消费者相匹配,可是我们的消费者还不太成熟,一旦政策和市场发生变化,个人财务状况和预期发生逆转也就不可避免了。
不少专家建议消费者学习一些信用消费和投资理财知识,控制个人债务,衡量自己的能力,学会适度、合理的消费。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