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了进口化妆品执法检查活动,对各自辖区内的553家化妆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专卖店、美容院)经销的进口化妆品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共抽检了1601批次进口化妆品,合格1306批次,合格率81.57%。
据悉,不合格产品主要集中在化妆品专卖店及批发市场的个体经营单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经营的进口化妆品未经卫生部批准,未取得卫生部进口化妆品批准(备案凭证)文号;个体经营单位直接从境外进货,无中文标签标识、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无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等;假冒国际知名品牌产品。
卫生检查人员告诫市民,如果使用了不合格的化妆品,有可能造成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化妆品光感性皮炎等不良反应,引起皮肤的丘症、脱屑和刺痒等。因此,市民要不断提高卫生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选择进口化妆品时,要注意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