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发布紧急公告,决定暂停来自印度尼西亚的水产品进口。
公告要求,8月3日后启运的来自印度尼西亚的水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8月3日(含8月3日)前启运的来自印度尼西亚的水产品,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严格检测,合格后方可放行。
日前,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印度尼西亚进口的冻海鳗鱼中检出沙门氏菌,从冻鱼肚中检出单增李斯特氏菌;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印度尼西亚进口的菠萝丁罐头中检出该种罐头禁用的柠檬黄色素。广东和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经依法对上述产品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据国家质检总局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以来,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先后从来自印尼的水产品、棕榈油、椰子油、可可豆、咖啡豆、饼干和罐头等121批食品中检出药物残留、食品添加剂超标和带有有害生物等安全卫生问题,均依法做了退运或销毁处理。
国家质检总局正组织有关专家对印尼输华食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并将依据评估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已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印尼输华食品的检验检疫,并提醒广大进口商在进口印尼食品时,在合同中明确我国对食品的要求,以降低贸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