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日前,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及会员企业已就钢铁产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出口钢铁产品税目、加工贸易企业进口钢材执行免征税收的优惠政策三项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具体建议和改进意见,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办理。
据悉,上半年国家对钢材出口实施自动登记制度,但对获得出口资质的条件未做硬性规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认为,应当制订钢铁产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提高出口企业履约能力,规范出口贸易秩序。同时考虑我国海关的出口钢铁产品税目是多年前编制的,已不适应钢铁工业发展的现状,特别是为了体现区别对待的原则,改变高、中、低档次钢材同在一个税目的现状,应对现行税目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整。
在调整钢材出口退税率和加征关税后,国内加工贸易企业进口钢材仍执行免税的政策,造成国内企业与进料加工企业之间的不公平待遇,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建议应对加工贸易企业使用进口钢材进行清理,对国内能生产的钢材品种取消优惠政策,国内不能生产的适当保留。